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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從有了臉書大家都上臉書


很少在部落格發表文章


因為臉書方便支援性又夠


自從有了愛瘋大家都是用愛瘋app聊天傳訊息


慢慢的msn也顯少上線


電話聲也慢慢變不見了


因為臉書和愛瘋都是現在最夯的


而當時紅為一時的雅虎部落格也慢慢失寵了


人都是喜新厭舊


而我卻是只喜歡最原始最原味的


因為舊的多了一份感情


是新的無法取代的


人家常說買房子就像投資一樣


要買在有增質的地方


將來有機會增值了許多


還可以轉手賣掉賺一筆


再買一間更大間更新的


而我卻都不這麼想


我認為一開始就要慎重的選


選定了~買了~就不想再換了~就算當時有諸多的限制


能力只能做到那


但畢竟也是自己選的


自己所認同的


就算要再買新的~


舊的還是要留著


因為有了感情了~


畢竟舊的也是在我最艱困的時候陪著我一起成長


陪著我一起渡過


我怎可以在我有更多的能力的時候


拋棄它呢


或許有投資理財觀念的人


會認為我的觀念不是很ok


這樣一輩子都不會有錢


或許我是一位惜情惜物的人


錢可以買任何東西


但真心陪伴的感情


及回憶


都不是你花再多的錢可以買得到的


那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才會將舊的房子賣掉呢


除非沒了錢


逼不得已被法拍了


~~~~~~~~~


而寫這篇文章時


最後的幾句話卻又讓我聯想到


房子就像女人對愛情一樣


女人總是很愛惜很珍惜很認真的經營屬於自己的愛情


對自己喜愛的男人


總是把他照顧的非常的好


但當她對他的好


被他認為是應該的


不珍惜的


甚至膩了


女人也徹底心寒了


看清了


久而久之


就像房子被法拍一樣


再不捨


終究還是要被法院強制執行


喚都喚不回來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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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馬家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